在服務中常遇到有雇主朋友問:
「護照我幫他收著比較不會弄丟啦~」
萬里長要提醒→ #雇主不可以代保管證件!
根據規定,只有在協助辦理居留、健檢等必要手續時,才可「經本人同意」短暫保管,完成後應立即歸還。
移工有權利保管自己的護照、居留證與聘僱許可函等個人證件。
雇主與仲介不得在未經本人同意下扣留文件或財物。
若違法扣留移工的證件或財物,可能面臨6~30萬元罰鍰!
---#萬有人力仲介有限公司---
免費專線|0800-084-568
公司地址|高雄市鳳山區新富路196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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