營造工作申請引進移工之雇主資格認定
業者必須是綜合營造業、專業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等類別,並須符合三年內平均每年承攬工程達標準。
申請資格:
向營建署申請資格認定,且申請時已有承攬在建工程:
1. 雇主近3年承攬工程平均金額符合規定。2. 聘僱本國勞工人數符合規定。
承攬金額(雇主近3年承攬工程平均金額):
- 甲乙丙級綜合營造業 ▎甲等-22,500萬、乙等12,000萬、丙等3,600萬
- 土木包工業 ▎ 1,000萬
- 專業營造業 ▎地下管線工程-7,000萬、帷幕牆工程-5,000萬、環境保護工程-5000萬、鋼構工程-3,000萬、擋土支撐及土方工程-3,000萬、基礎工程-3,000萬、施工塔架吊裝及模版工程-3,000萬、營建鑽探工程-3,000萬、庭園、景觀工程-3,000萬、防水工程-3,000萬、預拌混凝土工程-2,000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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聘請本國勞工人數 :
- 甲乙丙級綜合營造業-10人以上
- 土木包工業-5人以上
- 專業營造業-10人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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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配比率 :
以勞保投保人數30%核配移工名額,可外加就業安定費最多提高至40%。
外籍營造工(雇主需支付)
加班費
依勞基法規定發放
前2小時x1.34
後兩小時x1.67
外籍營造工 (外勞需負擔)
體檢費
$2000 ~ $2500 (依照體管中心規定收費) (印尼籍需加做傷寒體檢)
膳宿費用
$0~$2,500元
(依勞動契約簽定)
居留證申辦規費
3年$3000 遺失補發 $500
服務費
第一年每月$1800
第二年每月$1700
第三年每月$1500
(外勞繳)
護照費用
護照延期費,護照換發費,遺失補發費用,規費依各國辦事處時價辦理
重入境接送費
接送機 單程$800元,
來、回$2,000元,
偏遠地方另外計算車資